第十三条

有效

恒山风景名胜区保护范围根据国务院批准的《恒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确定,划分为特级、一级、二级和三级保护区。特级、一级保护区为核心保护区。

地方法规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