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纳西族东巴文化保护条例第八条有效纳西族聚居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保护规划加强对纳西族文化名镇、名村的保护,鼓励和引导纳西族文化名镇、名村原住民就地创业,改善纳西族文化名镇、名村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居住环境。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5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