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有效

职务科技成果完成人和参加人享有其科技成果实施转化的知情权,可以按照与单位的协议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并有权依照规定或者约定获得奖励、报酬。

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