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农业农村、科技、林草等部门应当支持单位和个人创办农业新技术成果试验示范基地,引进境内外新技术成果,进行试验、示范、推广。

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