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第六条有效本市行政区域内,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预警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市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向社会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地方法规 · 晋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23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