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筼筜湖区保护办法/第三章 治理与保护第二十八条有效湖区保护机构应当建立湖区日常巡查工作机制,发现违法行为应当及时进行劝阻;需由有关主管部门调查处理的,湖区保护机构应当及时告知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处理。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5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