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四章 激励与保障第二十三条已修改鼓励和支持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利用本单位场所、设施设立爱心服务点。地方法规 · 宿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