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有效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大运河沿线市政公用、公共生活服务、公共文化体育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配套服务,开辟参观游览区、体验休闲区等游览场所。

地方法规 · 淮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