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三章 运行与维护第二十三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侵占、损毁海绵城市设施以及配套监测设施。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