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章 防治措施第二十二条有效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和单位食堂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保持正常使用,定期清洗、维护并保存记录,确保油烟达标排放。逐步推行对重点油烟排放单位和其他经营者的在线监测监控。地方法规 · 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5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