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第三章 公共文化服务提供第二十九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积极推进全民阅读,完善全民阅读设施,提供全民阅读服务,培养公民阅读习惯,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公共图书馆应当组织开展全民阅读相关促进活动,利用各种形式倡导、推广阅读,指导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开展全民阅读活动。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全民阅读活动,为企业、学校、社区、养老院、福利院、军营等提供公益性阅读推广服务。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