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城市绿化管理规定第七条有效市、县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单位和个人以投资、捐资、认种、认养等形式参与城市绿化建设和养护。投资、捐资、认种、认养的单位和个人可以享有绿地、树木养护期间的冠名权。地方法规 · 朝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4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