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群众诉求办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已废止承办单位办理诉求事项,应当按期限办理并反馈诉求人,同时反馈给群众诉求平台。地方法规 · 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2月15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