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省、市、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优化支持金融业发展的政策服务环境,建立银企对接长效机制,畅通信息交流渠道,为金融机构了解产业政策、重大改革、政策法规等方面的信息提供便利。

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