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四章 保障与促进第二十六条有效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等,应当制定单位内部文明行为促进措施,做好本单位的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地方法规 · 晋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