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村庄规划建设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规范我市村庄规划建设,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推动乡村全面振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山西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晋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