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十五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立体绿化推广的鼓励办法、技术措施和实施方案,因地制宜推进墙体绿化、屋顶绿化以及阳台、桥体等立体绿化。地方法规 · 晋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