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甸满族自治县林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有效自治县生产的木材实行"号印"管理制度。"号印"由林业主管部门统一监制,并指定专人管理,统一打印。未打"号印"的木材,应视为无合法来源证明的木材。地方法规 · 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9月20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