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有效

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维护民族团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

(二)熟练掌握项目的技艺;

(三)在一定的区域或者领域内具有代表性、权威性、影响力;

(四)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培养传承人。

地方法规 ·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