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五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十条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机动车船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用燃料、发动机油、氮氧化物还原剂、燃料和润滑油添加剂以及其他添加剂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原材料、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30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