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有效

享受政府补助或者政策优惠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没有履行相应义务的,由民政部门收回补贴,取消其享受优惠的资格,并纳入本市信用信息系统。

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