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辽代都城州城帝陵遗址保护条例/第四章 利用第二十五条有效遗址所在地旗县区人民政府应当依托本地辽代都城州城帝陵遗址资源,建立辽代历史文化教育基地,促进辽代历史文化的保护和传承。地方法规 · 赤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