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饮用水供水单位应当在地下饮用水水源井点建设水源井封闭建筑物,安装井盖、防盗门、报警监控装置,或者安排专人看护。

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