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第二十七条已修改制定机关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备案的,审查工作机构应当通知其补报,并定期予以通报。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