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已修改

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加强备案审查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全区统一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信息平台,提高备案审查效能。

旗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制定机关应当按照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关规定使用备案审查信息平台。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