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第九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二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六条第四款规定,未取得或者已丧失宗教教职人员资格而以宗教教职人员的身份从事活动的,按照假冒宗教教职人员行为处罚。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六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