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条

有效

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申请接受境外组织和个人捐赠,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书,内容包括捐赠金额、捐赠目的;

(二)境外捐赠组织或者个人的相关信息材料;

(三)捐赠资金使用计划。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