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第四章 宗教活动场所第二十四条有效宗教活动场所经批准筹备后,应当依法办理规划和建设等相关手续。建设工程设计应当符合建筑安全、结构安全、消防安全、环境保护、文物保护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与周边城乡环境相协调。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