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若干规定/第二章 土地利用优化第九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产城融合发展规划与政策引导,促进产业发展与城市功能融合、人口与产业集聚相协调,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促进区域协同协调发展。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2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