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第四章 海域使用权的取得第二十六条有效申请和确定海域使用权的期限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关于最高年限的规定。其中非经营性用海可以依照该法规定的最高年限审批,经营性用海期限由市人民政府根据相关规划,结合产业发展周期、用海项目工程设计年限等在该法规定的最高年限内确定。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5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