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海域使用管理条例/Chapter 4 海域使用权的取得Article 26In force申请和确定海域使用权的期限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关于最高年限的规定。其中非经营性用海可以依照该法规定的最高年限审批,经营性用海期限由市人民政府根据相关规划,结合产业发展周期、用海项目工程设计年限等在该法规定的最高年限内确定。Local Regulations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0Article 25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