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第三章 城市规划编制与审批第四十条已修改下列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持市规划主管部门发放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计划立项:(一)大型或者有污染的建设项目;(二)危险品库场;(三)其他指定建设项目。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13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