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章 市容管理/第二节 城市垃圾管理第五十七条已修改收集城市垃圾的容器和设施应当采用密闭方式。违反前款规定的,责令改正,并处三百元罚款。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13日第五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