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章 市容管理/第二节 临街建筑物容貌管理第二十九条已修改临街建筑物单独架设户外电视天线,影响市容的,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没收电视天线,并处五百元罚款。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13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