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陆路口岸和特区管理线检查站物业管理规定第十条有效口岸、检查站经营服务网点的设置,应当服从统一规划并报口岸部门审批。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13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