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下列建设工程是否实行招标发包,由投资者自行决定:

(一)全部由外商或者私人投资的;

(二)外商或者私人投资控股的;

(三)外商或者私人投资累计超过百分之五十且国有资金投资不占主导地位的。

通过发行彩票、募捐等形式募集的社会公共资金进行工程建设的,参照国有资金进行招标。

本条例所称控股是指投资占百分之五十以上。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