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条例/第四章 投标第三十六条有效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13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