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有效

采用公开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在交易中心信息网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连续发布应当不少于三个工作日。招标人也可以在其他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但是公告内容应当与在交易中心发布的一致。

采用邀请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向三个以上符合资质条件的施工企业发出投标邀请书,同时将招标信息在交易中心信息网公布。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