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条

有效

施工企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违章施工或者施工安全防护不符合标准的,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者整改不合格的,可以责令该工程项目停工,并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