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有效

深圳市监理工程师协会是由监理单位和注册监理工程师组成的行业自律性组织,在市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制定行业规章、资格核查、培训考试等工作,并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

在特区注册登记的监理单位和注册监理工程师,应当加入市监理工程师协会,成为会员。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