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监理条例/第五章 监理业务的实施第三十二条有效承建商和有关单位应当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向监理单位提供勘察、设计、施工、检测等必要的资料。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13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