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法规部门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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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经济特区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条例/第三章 创业扶持

第二十一条

有效

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和企业界人士成立创业辅导专家团队,为创业者提供各种层次的创业辅导服务。

鼓励各类社会服务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创业辅导服务。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13日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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