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条例/第二章 公共服务第十一条有效市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应当会同主管部门根据中小企业发展需要,制定中小企业发展用地规划,推动中小企业产业园区建设,合理解决中小企业用地需求。鼓励中小企业利用现有用地实行集约化发展,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13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