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市人民政府应当编制循环经济发展的中长期规划。规划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发展循环经济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指标;

(二)发展循环经济的重点行业和领域;

(三)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和措施;

(四)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其他重要事项。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