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有效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的编制应当体现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并将发展循环经济的目标和指标、政策、措施等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组成部分。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