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循环经济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加强与周边地区的交流与合作。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13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