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人才市场条例/第二章 人才招聘与应聘第十四条有效人才离职应聘,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遵守与所属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或者协议。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13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