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科技创新促进条例第四条已废止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深圳市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以下简称科技规划),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批准后组织实施。科技规划应当包括科技创新发展战略、目标、投入、关键技术与重大专项、政策措施等内容。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13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