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家庭服务业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七条有效经营者有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情形的,消费者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法赔偿损失。因经营者的欺诈或者恶意损害行为造成消费者损失的,消费者可以要求经营者按照实际损失的两倍予以赔偿。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13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