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条例/第三章 进入与迁出/第一节 进入第三十八条有效高新区的高新技术企业的注册资本可以由出资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分期缴纳。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13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